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

2022-09-25 17:10

自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在全国集中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图1)


今年七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通知,部署自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在全国集中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结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要求,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整治的范围为火灾风险较高的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等4类重点对象,要求各地采取组织分类评估、严格问题整改、规范核查校验、强化自主管理、注重技防物防、加强培训宣传、做足应急准备等7项措施,重点整治共性突出风险,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突出风险,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突出风险等3类情形。各地可以结合本地高层建筑火灾风险特点,细化整治重点、拓展整治范围。


目前,已有广西、山东、湖南等多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01
广西南宁
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图2)
02
山东德州
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图3)
03
湖南汨罗
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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