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小 ”场所十条消防安全提示

2022-12-09 09:14

1、经营者、从业人员要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主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专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事项;开展经常性自查、消除场所内火灾直接致灾因素;所有人员掌握燃气、电器使用方法,掌握火灾应急处置方法。

2、正确使用燃气、生物燃料:不使用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生物燃料,使用合格“灶、瓶、管、阀”,厨房要保持良好通风,正确使用燃气、要要求设置气瓶间;地下室、高层建筑、商场等不使用瓶装液化气;规范使用液体酒精。

3、规范使用明火:厨房用火期间不离人,禁止违规电焊作业,烟头彻底熄灭后再清理,注意祭祀用火安全,使用蚊香要与可燃物保持距离。

4、规范敷设电气线路、正确使用电器: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在同一个插线板上同时使用多个大功率电器、不超负荷使用电器,使用国标电线;电气线路穿阻燃管、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线路及电器周围不放可燃物;注意取暖安全;电动车/锂电池不要在室内充电,电动车充电车棚与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回收的锂电池要妥善处置。

5、场所内不经营、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

6、场所内禁止违规住人、禁止“多合一”使用。

“保命”措施

1、不同使用功能部位之间要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门、不燃烧楼板进行防火分隔,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如木板、可燃夹芯彩钢板;场所最大使用建筑面积符合现有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场所内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符合现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不同使用功能的部位分别独立设置安全出口,不堵塞、锁闭安全出口;住宿房间应设置阳台或可开启外窗,防盗窗留紧急逃生出口,门头、广告位、遮阳棚等不遮挡外窗;疏散门便于内部开启。

3、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可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器)、简易喷淋、自救软盘、应急照明灯、灯光疏散标志灯;使用燃气部位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探测器;配置灭火器、灭火毯、防烟面罩。

4、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19报火警、科学自救:及时疏散场所内所有人员、及时组织有灭火能力的人员进行灭火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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