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法律处分。
1、查制度落实,禁违章作业。员工应当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2、查通道出口、禁锁闭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严禁锁闭,占用、堵塞,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设置影响安全疏散的门槛,台阶和屏风等。
3、查灭火器材,禁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当完好有效,不能损坏、缺失、擅自挪用,室内消火栓水压充足,水带水枪配备齐全,不得圈占、遮挡,灭火器压力充足,保养良好,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物品,影响操作。
4、查疏散指示标志,禁遮挡损坏。疏散指示标志配备齐全,指示方向正确,不得损坏、遮挡。
5、查人员宿舍,禁三合一体。严禁设置生产、储存、经营、住宿等“三合一”或“多合一”场所。
6、查物品存放,禁违章储存。人员密集场所内不得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内不得存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7、查电气线路,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应当由取得岗位资格的电工按照规定安装、铺设,严禁私拉乱接。
8、查用电设备,禁违章使用。人员密集场所不能违章使用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电气设备附近不能放易燃可燃物品。
9、查吸烟用火,禁擅用明火。不能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严禁擅自动火,电气焊施工作业。
10、查容器管线,禁跑冒滴漏。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盛装容器外观完好,压力正常,输送管线接口严密,无损坏或跑滴漏。
11、查静电危险,禁积聚放电。易燃易爆场所的静电跨线和静电接地完好,员工应当穿戴防静电工作服,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12、查装卸搬运,禁摩擦碰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摩擦碰撞,严禁野蛮作业。
1、查制度落实,禁违章作业。员工应当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2、查通道出口、禁锁闭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严禁锁闭,占用、堵塞,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设置影响安全疏散的门槛,台阶和屏风等。
3、查灭火器材,禁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当完好有效,不能损坏、缺失、擅自挪用,室内消火栓水压充足,水带水枪配备齐全,不得圈占、遮挡,灭火器压力充足,保养良好,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物品,影响操作。
4、查疏散指示标志,禁遮挡损坏。疏散指示标志配备齐全,指示方向正确,不得损坏、遮挡。
5、查人员宿舍,禁三合一体。严禁设置生产、储存、经营、住宿等“三合一”或“多合一”场所。
6、查物品存放,禁违章储存。人员密集场所内不得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内不得存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7、查电气线路,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应当由取得岗位资格的电工按照规定安装、铺设,严禁私拉乱接。
8、查用电设备,禁违章使用。人员密集场所不能违章使用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电气设备附近不能放易燃可燃物品。
9、查吸烟用火,禁擅用明火。不能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严禁擅自动火,电气焊施工作业。
10、查容器管线,禁跑冒滴漏。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盛装容器外观完好,压力正常,输送管线接口严密,无损坏或跑滴漏。
11、查静电危险,禁积聚放电。易燃易爆场所的静电跨线和静电接地完好,员工应当穿戴防静电工作服,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12、查装卸搬运,禁摩擦碰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摩擦碰撞,严禁野蛮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