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恢复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2023-01-05 08:55

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决定于2023年1月6日恢复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参考对象。受疫情影响,原定于2022年11月和12月鉴定考试的部分考生。

新报名考生请关注手机短信通知,历史遗留考生请以公布的名单为准。届时将会按照前期批次审核顺序进行排序。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1、考试方式。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整体成绩为不合格。

2、考试时间。考生以收到的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考生的待考及检录时间为第一场考试时间前半小时。

历史遗留考生详见附件。

二、考试要求

(一)考生需全程佩戴N95口罩,持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或自带抗原现场检测,阳性和发烧考生禁止入场考试。

(二)考生需持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如: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两证缺一不可,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三)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迟到30分钟以上禁止进入考区,完成鉴定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核区,或在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区。

(四)首次报名考生请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机考前需登录考生个人账号开始考试。

(五)考核区域内全程启用视频、音频监控设备,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不得与其他考生有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考核区严禁录像、摄像、拍照,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七)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反动、淫秽制品等进入考场及候考区。

(八)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携带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九)考生严格遵守鉴定纪律,自觉维护候考区、鉴定区秩序,尊重考评员。对扰乱秩序、用语言或行为威胁考评员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鉴定地址及联系方式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丹桂路2777号(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联系电话:0531-58715266

附件1、消防行业职业鉴定2019年历史积压初级考生2023年1月8日-1月17日实操考试安排.pdf

附件2、消防行业职业鉴定2019年历史积压中级维保方向考生2022年1月6日-1月31日实操考试安排.pdf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3年1月1日


培训项目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