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重要的岗位竟有人持假证上岗!?
近日,西城消防的执法人员在对信通院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消防控制室的3名工作人员所持有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竟是伪造证件!
经现场进一步核查,该证件在官方网站上显示为“不存在”!
当日涉案人员,均被西城公安分局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来源:北京消防
背景资料:
(1)新国标。2019年6月,人社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发布了新的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代替原标准《建(构)筑物消防员),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2)消防救援局文件。2019年6月26日,消防救援局发布(应急消〔2019〕154号)文件,即:关于贯彻实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通知。
“《标准》实施后,依据原《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标准考核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依然有效,与同等级相应职业方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通用。持初级(五级)证书的人员可监控、操作不具备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相关规定解读。
一是老证书仍然有效;
二是同级新老证书通用,也就是说,原来的初级可以通用于现在的初级;
三是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也就是说,原来的初级不能在具有联动功能的消防控制室值班。
(4)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址
http://jndj.ost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