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防验收过程中,出具失实的消防检测报告,责任人被判刑

2022-12-27 08:56

2015年7月11日,武汉一高层居民楼发生电缆井火灾,导致7人死亡、12人受伤。在本次火灾的法院判决书中,出具失实消防检测报告的陈某也被判刑。

在消防验收过程中,出具失实的消防检测报告,责任人被判刑(图1)

1、基本情况

2015年1月22日,湖北铁桥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与武汉礼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签订《消防检测服务合同》,约定由武汉礼尚检测公司对武汉市汉阳区紫荆嘉苑F1地块1、2号楼进行电气消防设施安全检测、建筑消防设施安全检测。

陈某在不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且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及电气检测资质的情况下受武汉礼尚检测公司指派作为该项目的消防检测的检测员,对紫荆嘉苑F1地块1、2号楼进行检测。

在检测过程中,陈某发现该建设工程未安装正式供电电缆供电,没有配置双电源设施,在未核实消防设计图中防火门质量认可证书及数量,未对受检测1号、2号楼通往天台的疏散通道门进行检测,且防排烟系统检测中送风部位实际检测余压数据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将该项目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与安全疏散设施均综合判定为合格,出具了检测全部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书》《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报告》。

后湖北铁桥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将武汉礼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两份报告列入向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消防大队申报消防验收的申请材料之中。

在消防验收过程中,出具失实的消防检测报告,责任人被判刑(图2)

三、法院判决

被告人陈某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在消防检测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相关规定,出具消防检测报告重大失实,并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其行为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陈某犯罪后均能自首且当庭认罪,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判决陈某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有关资料来源:消防法律研究)

喵星消防的话:

消防设施检测要认真细致,有一说一,不要作假。有些检测公司只收钱,就敢出合格报告的,更是大胆。刑事责任不是闹着玩的,希望检测公司们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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