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与中国局的区别,消防救援局作为第22个国家局将迎来哪些变化?

2023-01-17 09:10

新中国成立以来,消防队伍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也几经变化,在时代发展中探索前行。国家消防救援局正式成立,这是我国消防救援事业的重要里程碑,揭开了我国消防救援的历史新篇章,我国消防事业迎来了新变化。

2023年1月6日,应急管理部官网发布,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王祥喜为国家消防救援局第一政治委员,琼色为国家消防救援局局长,徐平为国家消防救援局政治委员。从人事安排也能看出机构改革动向,原来的两个部属局局长,分别担任新机构的局长和政委,显示新机构由两个部属局合并组建而来。同时,应急管理部部长担任新机构第一政委,也说明新机构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国家消防救援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下设副部级单位

国家消防救援局

第22个由国家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成立后,国务院委托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又多了一个。由国家部委管理的国家级增至22个。除了国务院委托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还有直接管理的国家局。22个国家局分别为:

(一)国务院直接管理的国家局:4个

国家统计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8个)这些国家局都由国务院委托部委管理,分别为:

1、国务院办公厅管理1个:国家信访局。

2、国家发改委管理2个: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能源局。

3、工信部管理2个:国防科工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4、公安部管理1个:国家移民管理局。

5、自然资源部管理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6、交通运输部管理3个: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

7、文旅部管理1个:国家文物局。

8、国家卫健委管理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9、应急管理部管理2个:国家矿山安全监管局、国家消防救援局。

10、中国人民银行管理1个:国家再回管理局。

11、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管理2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另外还有中国气象局,也是国务院直属的副部级国家局之一,但因为其是参公事业单位,且名字以“中国”抬头,而不是“国家”,严格意义上说并不是国家局。因此,实际上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局只有22个。

国家**局和中国**局的区别?

为何有的叫“部(委)”,有的叫“总局(局)”?什么是事业单位,什么是直属机构?怎么区别这些机构的职能和级别呢?

1.国家**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如国家林业局,或者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如国家能源局。当然,也有例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是直属机构,但不以国家开头,主要是因为其工作职能,为彰显主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头。
2.中国**,一般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如中国地震局,当然,这个也有例外,如中国人民银行就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又如国家行政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也是直属事业单位,但以国家开头。

根据2018年3月22日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规定部门设置如下:

国务院设置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26个)、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务院直属机构(16个)、国务院办事机构(2个)、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9个)、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6个)。

其中国务院直属机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务院参事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包括:国家信访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移民管理局、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扩展资料:国家局具体工作内容

1、国家局是负责国家某方面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主管部委主要通过部长(主任)或部长(主任)召开会议的形式,对国家局工作中的重大方针政策、工作部署等事项实施管理,由主管部委部长(主任)对国务院负责。

2、国家局原则上不直接向国务院请示工作。国家局在工作中有需要请示国务院的事项,应由主管部委向国务院呈文;遇有紧急情况,国家局需直接向国务院请示时,应同时报告主管部委。

3、国家局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权限内拟定部门规章、指示、命令,经主管部委审议通过后,由主管部委或主管部委授权国家局对外发布。国家局使用带国徽的印章,印章规格按国务院办公厅规定办理。

4、国务院下发的有关文件、电报直接发给国家局,国务院召开的有关会议通知国家局参加。

5、国家局正、副局长的任免,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办理;国家局内设司的司长职务的任免,由国家局审批,报主管部委和中组部备案;其他人事工作由国家局管理。国家局机关党的工作,由主管部委机关党委统一管理。

6、国家局的外事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外事管理的规定办理,原有的外事经费渠道和外事审批权不变。除重大外事活动需经主管部委批准外,国家局可直接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国家局的副部级以上人员出访,由主管部委报国务院审批;其他人员出访,按有关规定办理。

7、国家局原有的资金、财政、物资和机关行政经费渠道,原则上不变。

成立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系统可能迎来的变化(观点来源明哥说消防,不代表本平台观点)


一、全国消防的独立性进一步增强,更加强化队伍管理的准军事化性质,消防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增强
虽然新的国家消防救援局仍然受应急管理部管理,但根据[国发(1998)12号]《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与主管部位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主管部委主要通过部长(主任)或部长(主任)召开会议的形式,对国家局工作中的重大方针政策、工作部署等事项实施管理,由主管部委部长(主任)对国务院负责。因此,应急管理部对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管理,是主要由应急管理部部长本人直接或召开会议的形式进行管理,也即是说,应急管理部的其他部领导和党委成员,并不能对国家消防救援局的工作进行干涉和调整,这就保持了国家消防救援局的较大独立性。
同时,在国务院对副部级干部的任免文件中,出现了“任命王祥喜为国家消防救援局第一政委”的任命方式,意味着应急管理部的其他部领导和内设部门,对国家消防既援局并没有辖制的权力。如果大家查一下,就会发现:在我国,第一政委主要是在军区、军分区和原武警部队实施,一般来说,省委书记兼任省军区第一政委,市委书记兼任市军分区第一政委,县委书记兼任县武装部第一政委,但对于原武警部队,第一政委主要由属地公安机关的厅长、局长担任,比如省公安厅长兼任省武警总队第一政委,市公安局长兼任武警支队第一政委,但不论哪种第一政委,都是为了协调工作,并不参与军区、军分区、武警总队、支队的实际工作和管理,如果以此来观察,本次国务院人民王祥喜部长为国家消防救援局第一政委,无疑也是借鉴原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的管理模式,也即王祥喜部长并不实际参与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管理工作,而是国家消防救援局需要在业务上向国务院汇报时,需要由王祥喜部长转呈或报送,这样就会让应急管理部的其他部领导和单位成员并不能干涉国家消防救援局的工作。

相应的,今后地方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也会出现新的变化,也即个地方应急管理厅、局,只是由厅长、局长负责转呈、报送消防救援局的文件,其他厅领导和局领导并无插手消防救援队伍管理的权限。
二、国家部委层面的消防救援机构实现了机构升格,相应的,今后各省、市、县、乡的消防救援机构也将实现机构升格,或由“队”升格为“厅、局”
就目前来看,国家消防救援局的成立,首先就意味着国家层面的消防救援机构的升格,不再是“机构”,而是相对独立的“部门”。
根据我们国家大一统国家管理体制的规则,国发(1998)12号文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局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权限内拟定部门规章、指示、命令,经主管部委审议通过后,由主管部委或主管部委授权国家局对外发布。国家局使用带国徽的印章,印章规格按国务院办公厅规定办理。根据上述规定,国家消防救援局可以独立拟定部门规章、指示、命令,然后交由应急管理部对外发布或者由应急管理部授权国家消防局对外发布,国家消防救援局也是用带有国徽的印章,也就是说,国家消防救援局在国家层面是一个简化的部门,而在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层面,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将不再是应急管理部门的“消防救援机构”,而是各级地方政府的“消防救援部门”,可以不经过应急管理厅、局的干涉而独立运行,这就一举解决了各地应急厅、应急局抢占消防队办公大楼,干涉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大队人员任命,阻挠消防救援机构和地方政府直接汇报以解决消防事项的难题。

可以预测,一两年内,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将不会再叫“总队”、“支队”、“大队”,而是“省消防救援厅”、“市消防救援局”、“县(区)消防救援局”。对于各级消防救援的主官来说,也将会冠之以“厅长”、“局长”、“书记”,而不再是“总队长、支队长、大队长”和“政委、教导员”,消防救援部门到其他部门办事,也再不会感到低人一级的尴尬。
三、机构、编制的扩大和增编,将会顺理成章
对国家层面来说,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的局长顺利提升副部级,国家消防救援局增加较多的司局级领导岗位,那么,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的全体干部即使不能直接提升职级,但也可以多出多个司局级领导,大量处级干部晋升不再受到职位和职数限制,可以说打通了消防救援干部升职加薪的绿色通道。

对于地方各级消防机构来说,由于有了直接组建政府部门的权限,原来一直没有设置的“办公室、信访办、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科技办,机关党委、消防员工会”等职能科室也会相应的进行设置。大家可以看一下国家移民局官网,原公安部边防局改制为国家移民局后,共设置“8司1委”,3家事业单位,3家管理机构。可以说,职位和岗位,都大大增加,干部晋升通道完全打开。如果按照这个情况走,原来各地支队未设置的“火调技术科”,有可能会设立或加强。
四、之前消防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遗留的问题也将得到解决   就目前来看,前几年的消防体制改革,遗留了相当多的问题,都事关消防干部、消防员们的切身利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改革的进行。比如各级干部、消防员的社会保险金的交纳问题,因为没有相应的政策文件相配套,只有中央的“所有待遇平移”的一条原则,导致就目前来看,大部分地区消防干部、消防员们的“五险一金”都没有补足和交齐,不能解决消防员们的后顾之忧。又比如牺牲、病故消防员们的各项岗位补贴和抚恤金等问题,由于没有相应的中央文件作指导,各地落实政策参差不齐,导致大部分地区的消防员岗位补贴和抚恤金无法核算和领取,挫伤了消防员们的工作积极性。再比如关于消防救援车辆车牌的问题,由于此前体制机制的不顺畅,各地执行政策不一,很多地区为消防车更换车牌需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协助,但因为消防车牌有免费通行等优惠政策,导致部分地区应急管理部门私自截留消防车牌照,导致消防救援机构在出警过程中瞻前顾后,迟滞了消防救援行动的顺利开展。
总之,大机构变小部门,带来的是机构升格,人员职位、职级相应增加和提高,以及各方面业务、岗位的整合,对每个人都有好处。可喜可贺!
但是,好事是好,但要办好,并不容易。新成立的国家消防救援局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两个局整合组建,原来两套班子,两套人马的整合,也是一件不容忽视的难题。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已经成立,就要勇敢面对。希望两支消防救援队伍,能够顺利整合,将森林消防顺利打造成快速反应部队,打造成飞行军,打造成一直在森林火灾扑救和地震救援、山岳救援、水域救援、地质灾害救援的尖兵和前锋力量。将城市消防救援力量扩展为城市、农村全面涵盖,建筑火灾预防和扑救的专业力量。
总之,现在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牌子挂上了,机构升格了,队伍扩大了,职务升高了,但全面改革还在持续,各项改革还在进一步开展。因此,聚焦“全灾种、大应急”和“大安全、大应急”方向,坚持“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高实训实战水平,更好的保民平安,为民造福,以“高水平安全支撑高质量发展”。

平凡的人做着最伟大的事,不是不惧怕烈火洪水,而是用血肉之躯铸造了人民最坚固的保护伞,向所有消防指战员致敬!感谢你们送给了我们最好的礼物——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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