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这当然没有问题,多少年了,都觉得这个理儿是对的。防火工作做好了,不发生火灾当然是上策;但万一没做好,还有消来兜底。
防火工作与灭火工作是消防的两大块重要组成部分,防火工作通过制订火灾预防政策、落实责任、消防设施建设、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火灾调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监管(检查、考核、处罚)等路径来抓落地,是党委、政府和所有单位、个人都要做的事。
灭火则主要是消防队的事,本职业务,当然单位、成年公民也有参与灭火的义务。
就消防来说,防火和灭火是一体两面,是不能分开的。
但这并不是说,防火的业务就必须保留在现有的体系里面。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建设工程的消防审验,之前也是消防体系防火里面重要的一部分,现在不是分出去给住建部门了吗?这也是国家决策呀,有什么不对,难道决策的人有自己什么利益?分出去之后,住建部门也干得挺好,并不比原来差,即使有点差那也可以理解,毕竟才干了两年嘛。
事实上,现在保留下来的消防监管、火灾调查,在前一阵子也差点分出去,后来有消防总队的信息简报上也说到这件事,说经过多方努力,这块保留下来了。
如果你跳出消防来看这件事,就很好理解:
比如你是个市长、县长,那无论辖区内哪个部门干防火、干灭火,都不太重要,只要有人(部门)干就行了。毕竟现代社会,大家是分工协作的,很多城市已经把执法检查的事儿集中给城管局了,从原来的体系中分离出去了,这些做法也很有意义,因为减少了对执法对象的干扰。
并且,当地的党委、政府更希望防火由他能管得了的部门来干,这是因为他要发展经济,而发展和安全必然会有些冲突,从方便协调的角度来说,地方党委、政府这个想法也是很自然的,因为目前的消防体系是个垂直体系,当地政府不好管,管不了你的人,说话没那么好使。
还有,党委政府希望资源尽可能共享,比如乡镇街道层面,他有管安全的队伍了,他就不希望再建一支管防火的队伍,编制是死的、钱是有限的。
从另一个维度分析,希望防火从现有体系分出去的人里面,大多数恐怕是最基层干防火的人。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感觉压力太大、责任太大,整天都是各种会议、文件、活动,要考体能、政治理论也要学,其他部门的会议和事要他们干,但防火只能自己扛,干防火业务的时间不够,出了事还要挨板子,追究各种责任,这谁受得了。
所以,防火会不会从现有的体系里面分出去,这始终是个问题。
我个人希望现有体系里面能留些防火,这可能有些私心,毕竟执法权力会能协调一些事情,能为灭火提供较好的保障。
但是能不能留下来,主要取决于我们这个体系的做法。我们是不是能更好地为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单位做好防火服务,我们是不是能更好地为基层执法人员减少压力提供支撑?